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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通过初步验收
2014-01-22
1月20日,吉安市2012年度国家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通过初步验收。
验收工作由省防汛办组织。验收专家采取听汇报、审阅相关材料、现场查看等方式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经过认真审查,专家们认为吉安市2012年度国家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同时,专家们对进一步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维护管理,提出了宝贵意见。
省水利厅项目办、省防办、省水科院、省水文局,吉安市水利局、财政局、国土局、气象局、水文局的有关领导和专家,以及安福县、青原区、井冈山市等9县(市、区)设计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