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推进会召开
2015年3月9日,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召开了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自治区财政、国土、气象、水文等部门及项目参建单位和部分地市领导或代表参加主会场会议,全区35个地市、县(区)设分会场。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巩同梁主持会议并做了总结讲话。
会议从项目建设内容、组织管理、建设进展等方面通报了全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情况,从工作内容、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技术要求、完成时间等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了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验收检查等近期重点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落实任务,加强与参建各方的协调配合,全力做好收官之年各项工作。
二、要加大项目执行、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对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三、今年要全面启动并完成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第一批达孜、仁布2个县试点工作要在3月底4月初完成,第二批次14个县和第三批次58个县的调查评价工作务必要分别于5月底前和9月底全部完成,任务很紧迫。为此要严格按照国家防办的《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任务及流程》等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倒排时间,细化任务、流程、措施,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此项任务。
四、做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验收工作。要通过地、县自查和自治区抽查等方式全面、细致的开展现场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空点。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限定时间责令整改。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及时移交运行。
五、切实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发挥长期效益。按照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的运行维护经费要由地方财政承担,各县一定要加强与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的运行维护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会议还强调,各地各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每一个环节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和水利厅20条规定的要求,严禁出现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确保干部安全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此次会议实现了与全区35个地(市)县的视频联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