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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防汛办督查眉山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
2013-03-26
按照国家防总办3月14日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座谈会议要求,针对2012年四川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为督促各地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3月20至21日,省防汛办派出督查组对眉山市丹棱、洪雅县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同眉山市水务局和两县政府相关领导进行了座谈,对项目业主、承建、监理单位提出了要求,尤其强调了要克服一切困难,务必汛前完成建设任务。要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治相关组织机构,确保各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各尽其职,要加强汇报和沟通,全力落实地方建设资金。特别是两县水务局,要集全局之力,加强领导,统筹管理、技术力量,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要从制定运行制度、配备专业人才、落实运维费用等方面,做好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同时,督查组要求眉山市水务局加强对各项目县的督促、指导和检查,项目业主、承建单位要按照5月1日前完建的目标任务倒排工期,加强技术、施工力量,优化施工组织,全力以赴。督查组还就如何克服目前的瓶颈问题和可能遭遇的困难提出了建议。
目前,两县政府、水务局正按照督查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汛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