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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第一阶段工作基本完成
2013-05-31
目前,由省水科院主持编制的“辽宁省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第一阶段方案编制工作全面结束,大部分项目建设也已经完成。完建项目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发挥了很大作用,扭转了以往山洪灾害防御的被动局面,显著提高了省、市、县防灾减灾能力。
第一阶段工作分三年(2011-2013年)进行。2011年2月、10月分别编制完成2010年度的12个县(市、区)和2011年度的27个县(市、区)的县级建设实施方案;2012年5月编制完成2012年度的10个县(市、区)的县级及省级各年度建设实施方案;2013年1月编制完成新增县的9个县(含新增县)(市、区)的县级及省级建设实施方案。
现在,省水科院正在细化第二阶段“省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计划6月初完成第二阶段总体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