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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启动新增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工作
2013-06-03
5月31日,水利厅召开了新增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启动视频会议。省防指副指挥长、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防汛办主任谭小平以及省防汛办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相关市(州)、县(市、区)水务局、防汛办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启动会上,谭小平阐述了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前3个年度建设中存在的进度滞后、市(州)参与程度不够、部分县重视程度不够、建管及运管力量不够等主要问题,并对新增县项目建设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谭小平要求,各地要切实落实建设责任,建立水利部门牵头,财政、国土资源、气象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水务部门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落实项目建设具体责任。要切实加快建设进度,按照国家、省的统一要求,把握住建设的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要切实加强招标组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招标采购程序,科学合理划分标段,选择合理的招标采购方式,特别要组织力量编制好招标文件。要切实抓好建设管理,在组织保障、前期工作、招标采购、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方面狠下功夫,加强管理,严把质量关。要切实做好运管工作,建立完善运行管理机制,落实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加强人员培训。要切实落实建设资金,要切实履行地方投入责任,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各级财政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总额不低于600万元。
会上,省防汛办岳雷副主任强调,各地近期要抓紧充实工作力量,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核定平台软件招标采购工程量,报送招标委托书,并尽快组织开展招标前期准备,确定招标采购方式和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开展项目建设财政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