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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淄博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2013-12-27
12月24-26日,根据《山东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验收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山东省水利厅先后在淄博市、济南市主持召开了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会议。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有水利部淮委,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缺)、省国土资源厅、省气象局、省防总办、省水文局,有关市、县水利局、财政局、气象局、防办及有关参建单位等。验收委员会查看了项目现场,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查阅了项目档案资料,经过认真讨论,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济南市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淄博市淄川区、博山区、沂源县等项目县均通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