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个结合 持续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
甘肃省地处黄土高原、内蒙古高原和青藏高原的交会处,横跨我国东部季风区、西北干旱区、青藏高寒区三大自然区,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特殊的大气环流造成全省山洪灾害易发频发多发,是全国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之一。全省山洪灾害防治区面积12.84万平方公里,涉及14个市州、83个县(市、区)、2469条小流域。1981年至2013年,全省洪涝灾害造成3507人死亡,因山洪灾害死亡的人数占83.6%,山洪灾害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甘肃防洪减灾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心腹大患。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立现代化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山洪灾害防治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迫切愿望,更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2010年,国家启动实施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甘肃有83个县(市、区)纳入国家规划,总投资约4.87亿元。截至目前,83个县(市、区)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初步建成覆盖12.84万平方公里、涉及1526万人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通过近年的试点建设和实践,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发挥了很好的防灾减灾作用。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我们始终坚持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自动监测预警与群测群防相结合。在防治区建设自动监测预警站网的同时,给村组配置简易雨量(报警)器、铜锣和手摇报警器等传统预警设施,专群结合,保证在自动监测预警受限时,村组能够自行监测预警,及时有效组织群众避险。
二是责任体系与预案体系相结合。落实“市、县、乡、村、组”五级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人网络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防御预案,确保责任纵向到底,预案横向到边。汛前,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工程县区自查、市州逐县检查督查、省级重点抽查,限期整改完善存在的问题,确保汛期顺利投入试运行。
三是宣传培训和实战演练相结合。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是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根本,通过社会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制作宣传栏、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山洪防御知识宣传和各类监测预警人员培训,并通过实战演练检验成效,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全省制定统一培训计划,各县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对各类责任人、监测预警人员和操作维护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四是典型示范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根据各地防治任务,统筹安排项目资金,不搞平均主义。在藏区县用汉、藏两种文字制作警示牌,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基层水管单位技术负责制,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和验收管理,破解预警机制、操作流程和乡村预案可操作性等难点。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对全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工程进行整改完善,提高建设质量,做到信息共享。
五是建设管理与运行管护相结合。甘肃省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的建后管护,多措并举,坚持项目建设与运行并重,督促各县健全运行管理机构,落实运行经费,选配有专业基础的人员负责运行操作维护,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山洪灾害防治任重而道远。目前,甘肃省正在开展以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程补充完善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非工程措施建设,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治、依法防治、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通过持续推进,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整体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防灾减灾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