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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全面实施新一轮山洪灾害防治措施

2014-05-12

日前,《瑞安市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审查。该《实施方案》的通过,标志着该市新一轮山洪灾害防治的实施方案正式施行。

据了解,瑞安市属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县级市,被列入第二批国家建设计划,原《瑞安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由温州市水文站编制,2011年8月通过省级和水利部审查,项目于2012年3月正式开工,2012年5月份完工。但从近年来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践情况和运行情况来看,该方案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行补充完善。根据《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在原先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该市防汛办编制了新一轮的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即《瑞安市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审查会上,防汛办有关负责人对一期山洪灾害防治建设成果暨瑞安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瑞安市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作了简单的介绍。在已实施的市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该项目将继续开展调查评价前期基础工作,完善市级平台软件升级,建设29套小型水库安全巡查管理系统,改造24个小型水库水情监测站,建设20套无线预警广播、83个简易雨量(报警)器、81个简易水位站,配置86套手摇警报器和86套锣鼓号等预警设备,完善市、镇街、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持续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完善群测群防体系等。该项目涉及5镇1街87个村,总概算投资562.212万元,目前水利部已补助下达资金364万元,该市财政已安排150万元,计划于2014年底前完成。此外,与会人员就各镇街的示范点和实施行政村的建设情况,进行逐一核对和讨论,确保山洪非工措施的防汛减灾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瑞安市防汛办主任、瑞安市水利局副局长翁荣亮对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情况、作用、评价等做补充说明,并要求各站所要高度重视,明确落实责任,并加强与乡镇的对接和联系,做好各项防汛工作,为即将到来的台汛期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