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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六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2014-01-16
由自治区防办、区水文局、拉萨市水利局、县政府、县水利局、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拉萨市当雄县、墨竹工卡县、尼木县、曲水县、堆龙德庆县、达孜县就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区防办副主任李成林担任验收组组长、拉萨市水利局副局长腾宝亭和被验的六个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验收领导小组副组长,验收组分别对六个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工程的、水雨情监测系统、预警广播系统、视屏会商室和软件系统等四大系统进行选点,现场查看设备运行情况,并听取了四个系统施工完工汇报,移交了工程资料。验收组一致认为工程建设内容符合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规范,同意通过六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合同验收,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接和限期整改要求。
水利厅防办副主任李成林指出:一是六个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这一事关民生的重要工作,职责明确,有关部门做好了协调工作,切实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验收建议要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整改;三是山洪灾害防治工作难度大、难点多,运行管理单位要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