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初步验收
1月20日,吉安市安福、遂川、泰和等9县2012年度国家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完成了初步验收,至此,江西省2010-2012年度94个县(市、区)国家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初步验收。
通过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江西省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一是山洪灾害雨水情监测站网得到进一步完善,全省自动雨量站网密度已达45Km2/站,结合水文部门建设监测站,我省山洪防御自动雨量站已达2975处、自动雨量水位站已达730处。二是省、市、县三级防汛计算机网络得到完善和延伸,通过VPN技术实现了全省山洪灾害防治县所有乡镇对县级预警平台的访问。三是同步建设省、市、县三级预警平台,在建立山洪灾害数据库的基础上,实现了山洪监测信息、水文监测信息的省、市、县同步共享和技术标准的统一,将山洪灾害预警系统与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有机结合,配置服务器、防火墙、应急灾备等设备保障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通过短信网关和短信发送器的方式实现短信群发,省、市、县三级预警平台已初步建立,为山洪预警发布、防汛会商和指挥调度提供了有力支撑。四是乡村末端预警系统初步建立,按照实施方案建设简易雨量报警站9805个、简易水位站158处、无线广播预警站近1.5万处;配备手摇报警器及铜锣近5.6万套。五是初步构建了山洪灾害群测群防组织体系,全省94个山洪灾害防治县及其受山洪威胁的乡镇、行政村全部编制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发放了《山洪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山洪灾害防治明白卡》、山洪灾害防治常识光碟、录音带,在山洪灾害易发区设置警示牌,建立了县、乡(镇)、村、组、户五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体系。
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有效地减少了因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灾减灾效果明显。据统计,1991~2006年全省山洪灾害死亡1452人,平均每年达91人;2007年起,我省自筹资金开始实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2010年全国启动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据统计,2007~2013年全省山洪灾害死亡79人,平均每年减少至11人。
2010年3月,靖安县香田乡香田村洼里组罗小林屋后发生山体滑坡,滑坡压塌了他家的房屋,由于根据山洪灾害预警信息提前转移,避免了人员伤亡。4月,永丰县县防汛部门及时发布警戒预警和危险转移预警,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374人,避免了56人伤亡,且无一人死亡。2012年6月,正在巡堤的临川区江下村村民发现嵩湖乡江下堤已封堵穿堤涵管出现渗漏,堤身出现滑坡迹象,情况十分危急。带队巡查的村小组组长汪春发灵活应用预警广播系统向全村喊话:“江下堤穿堤涵管出现险情,请村民带上工具上堤抢险”。几分钟后,附近村庄100多名村民带着工具就赶到险情点,及时抢护,不到2个小时,险情得到控制。2013年4月,景德镇市浮梁县防汛指挥部及时发出暴雨和群众转移预警信息,全县共计转移人口2252人,实现无一人员伤亡,确保了群众生命安全。5月,瑞金、于都、会昌县(市)防汛部门紧急转移群众800多人,在房屋严重损坏160间,房屋倒塌47间,农作物受损14700亩的情况下,无人员伤亡,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最大限度保护。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印发的《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项目办组织编制了《江西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江西省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两个方案均已通过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审查及省水利厅的批复,目前正抓紧组织项目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