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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进行检查指导
2013-08-29
普洱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覆盖9县1区,防治区涉及291个小流域15672平方公里,共103个乡镇、733个村委会、3416个自然村、71.116万人;危险区涉及280个小流域6016.4平方公里,共103个乡镇、690个村委会、2248个自然村、29.733万人。宁洱、墨江、西盟县于2010年实施建设,并已通过初步验收。思茅区、景东县、景谷县、镇沅县、澜沧县、江城县、孟连县为2012年建设项目,现已全部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在汛期开始试运行。
8月12日至23日,由普洱市水务局、水文局、气象局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市的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查看了系统建设情况、管理情况,翻阅痕迹资料,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一是2010年实施的墨江、宁洱、西盟3个县要加快项目审计进度,尽快提交成果,确保年内能够完成验收;二是2012年建设的7县(区)要对照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内容,落实机构和人员,加大会商力度,完成气象、水文的雨量站和水位站的共享站点数的要求;三要加强项目培训,扩大培训广度,使广大干部职工掌握系统的使用,特别是防汛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能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最大限度的发挥系统效益,并及时上报系统发挥效益情况;四要提高系统操作的保密意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系统的安全性;五要尽快落实演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演练方案和演练地点的选择,按照技术大纲的要求,完成预警响应、转移、安置、后勤保障等各方面的要求,尽快完成演练,并制作成演练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