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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部署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工作

2014-04-25

4月17日,湖南省防指召开全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工作视频会议。会议传达了3月13日全国山洪灾害防治暨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视频会议主要精神,并就如何确保已建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体系最大发挥减灾成效和做好2013~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充分肯定已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成效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部分项目县在建设管理方面、运行维护和整体协调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要迅速行动起来,对监测站点、预警设施、县级平台的运行管理情况,业务人员的培训情况,县、乡、村、点方案、预案的修订情况,运行管护人员和经费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为整个系统有序运作消除隐患,确保发挥重大作用。

会议强调,为充分调动地方在项目建设上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对2013~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将试行申请承诺制。由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申请承诺办法,向省防办提出建设申请并作出相应承诺。省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将根据申请承诺的程度,研究决定启动和经费安排事宜。同时,对申请迫切,承诺坚决,建设管理优良,建成后运行维护管理到位,系统综合效益发挥充分的,将给予奖励或实行以奖代补,以奖代投;对虽提出申请,也作了承诺,但对承诺事项履行不到位,造成影响的,将终止建设,核减项目和资金;对不提出申请或申请建设,且不作承诺的,将不予安排。由此造成的后果,将提请相关部门问责。

会议还就项目建设具体工作开展提出了要求,一要明确建管职责。省、市、县三级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二要严格组织管理。法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要按规定明确监理单位,承担项目的监理任务。三要统一技术规范。省、市、县三级的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已经印发的各类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四要确保按期完工。201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要按照水利部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