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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召开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会
2014-01-09
近日,依据《北京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北京市水务局在局十三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组织召开了北京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会议。
北京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雨情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山洪灾害普查、危险区划定、预警指标确定、风险图制作、预案编制、宣传培训演练等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以及市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项目分两年实施,2010年度实施县为延庆、门头沟、平谷、昌平,2011年度实施县为密云、怀柔、房山、丰台、海淀。2012年6月底,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完成。
此次验收会由市水务局副局长潘安君主持,国家防总、海委、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和市防汛办等单位参加。按照局信息化项目验收要求,会议听取了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汇报,查阅验收文档,经质询讨论后,同意项目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