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防汛安全督查组到鲁甸检查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10月12日,由昭通市水利局防办、市水文局组成的联合督查复查组,深入到鲁甸专项督查检查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情况。
据了解, 2010年10月,鲁甸县被正式确定为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之一。过去每年进入汛期,防大汛抗大灾就成了鲁甸水利部门的首要任务,为进一步提高汛期地质灾害预警抢险能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鲁甸水务局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519万元,建成了覆盖全县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包括1个县级监测预警平台、26个自动雨量站、5个自动水位站、12个简易水位站、92个无线广播预警站及群策群防体系,实现了水情雨情的实时监测,为灾区人员的安全撤离提前做好信息保障,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依据。今年汛期以来鲁甸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共发布一级预警3次、二级预警13次、三级预警33次,安全撤离转移受山洪灾害威胁群众300余户1300余人,无一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预警系统使得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被动变为主动,为群众的安全撤离赢得了宝贵的时间,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减少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彰显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在防御山洪灾害中的监测预警能力。
督查组通过查阅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深入龙树、水磨镇实地查看预警系统运行情况后,充分肯定了我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取得的成绩,督查组一致认为鲁甸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县水务局真抓实干,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系统建设成效显著,群测群防工作扎实有效,预警系统在今年汛期发挥了的巨大的作用,在今年的防汛工作中,及时、有效的转移撤离受灾群众,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督查组要求我县要一如既往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一方面完善相关材料迎接省市的验收,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项目支持,进一步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更加有效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