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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防办实行监测预警平台数据“零报告”制度
2012-08-03
8月3日,省防办向各市防办和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前两批26县水利(水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实行预警平台监测数据“零报告”制度。
通知要求:
1、未按零报告制度执行上报的县,按未完成建设任务对待,省防办将请监察部门按汛期工作要求进行责任追究。
2、严格按照“九个一”的标准检查验收。每个行政村有1个简易雨量监测报警站、明确1名报警员、配备1套简易的报警设备、编制1个村级应急撤避预案、确定1处避灾安置点、制作1个宣传告示栏、每户发放1张明白卡、至少搞1次培训、至少搞1回演练的“九个一”标准是山洪群测群防最低标准,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已验收的市县要再复核、再检查,不达标要立即整改。对未验收的市县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如期完成。对不达标的要追究建设单位和验收单位的责任。
3、各简易站配备一名预备报汛员,确保24小时及时报警。
4、各市防办主任作为项目建设监管负责人,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上报一手信息,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